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及《滨州医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暂行规定》( 滨医行发〔 2005 〕 5 号) 要求,现就我校 2008 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不含处级及以上干部)。
二、考核内容及等次
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以岗位工作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
能:主要考核与本人所承担的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创新能力等情况;
勤: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等情况;
绩:主要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三、考核方法
学校成立考核单位,各考核单位成立考核小组(一般由 3 - 5 人组成),小组成员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四、考核结果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职称晋升、岗位聘任、工资调整、津贴发放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具体办法参照《滨州医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滨州医学院校内津贴分配暂行办法(修订)》执行。
五、具体安排
(一) 12 月 29 日至 12 月 30 日,各考核单位布置年度考核工作,到人事处领取相关表格,成立考核小组,小组名单报人事处。
(二) 2009 年 1 月 4 日至 1 月 8 日,各考核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和单位考核。
(三) 2009 年 1 月 10 日之前,各考核小组整理考核材料,将《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年度考核报告送人事处。
年度考核报告包括:应参加考核人数和实际参加考核人数;考核结果及各等次人员名单;未参加考核人数,附名单并注明原因(如出国、在外学习、病休等)。
六、考核单位的划分
第一考核单位(召集人:王洪德):
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室)、组织部、宣传部(新闻中心)、学生工作部(处)、统战部、离退休工作处、人事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保卫处、工会、团委
第二考核单位(召集人:王存金):
教务处(实践教学部)、科研处、研究生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图书馆、成人教育学院、校园网络中心、期刊部
第三考核单位(召集人:杨玉涛):总务处、基建处、烟台附属医院筹建处
第四考核单位(召集人:孙祥军):临床学院
第五考核单位(召集人:赵铭山):基础学院
第六考核单位(召集人:张连凯):口腔学院
第七考核单位(召集人:林振涛):护理学院
第八考核单位(召集人:张庆明):医学人文学院
第九考核单位(召集人:张玉根):药学院
第十考核单位(召集人:黄爱华):中西医结合学院、特教学院(医学二系)
第十一考核单位(召集人:傅坤峰):卫生管理学院
七、考核要求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是对教职工全面素质的综合考察,各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切实做好教职工考核工作。
(二)考核单位要遵循“客观公正、真实准确、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进行。
(三)对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考核秩序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