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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11年度学校职称评审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9-22浏览次数:28

各学院、部门、单位:

职称评审费的收缴情况关系到评审的后续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收缴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需缴纳评审费260元;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60元。(省里收取的评审费,待学校评审通过后另行缴纳)

二、缴费时间

923上午1130前。

三、缴费地点

评审费用交烟台校区财务处,临床学院所属申报人员交滨州校区财务处。

四、工作要求

1. 缴费收据交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后,连同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923下午500前送交人事处;其他教师外系列人员及专、**辅导员,于923下午500前将缴费收据直接送交人事处。

2.若因所报系列或所在单位没有晋升指标,或因职称晋升政策等原因导致不能参加评审的,其评审费学校将全额退还。

3.申报材料和缴纳评审费,是做好职称评审相关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因此,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务必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好。

 

滨州医学院人事处

                         一一年九月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