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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4-24浏览次数:92

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8〕5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我校2018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范围

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取得《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的我校教师。

二、面试工作组织

教师资格面试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三、面试内容与方式

面试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办法及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主要通过试讲、答辩等方式,重点考察以下内容: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以及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等。面试除了试讲、答辩外,还可根据需要查看申请人的教学资料。具体面试方案,由学院公布。

四、面试时间安排

4月23日—5月3日,教师资格申请人员通过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gspxzx.sdnu.edu.cn/),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面试申请。

4月24日—5月4日,各高校管理员登陆系统审核本校面试报名情况。

5月9日前,各院(系)上报面试工作方案(方案中须含各专业评议组成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法、外聘面试专家名单等)。

5月15日前,各院(系)根据面试方案自行组织并完成面试工作。于5月15日下午17点前将相关材料送交人事处(行政楼1113房间)。

五、工作要求

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严把教师入门关,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面试组织工作,加强申请人员诚信教育,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证面试工作的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维护教师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联系人:倪虎波

联系电话:0535-6913057

电子邮箱:byrsc001@163.com

 

附件:

1.2018年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操作手册;

2.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办法及标准(试行);

3.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业评议组成员名单;

4.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名单;

5.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表;

6.山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7.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滨州医学院人事处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