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史教育方针 担立德树人使命|(十六)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的制定与实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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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的制定与实施(一)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的诞生。但从1949年到1956年底,社会主义制度还未真正地建立,这一时期仍处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阶段。当时,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经过长期探索,所形成的新民主主义教育思想和理论,对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这一时期的教育方针,继承了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前不同时期所制定的教育方针的一些内容,而其性质从整体上来说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教育观念引入实践,就成为指导教育的工作方针。
1.党和国家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的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中国人民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矛盾,必须将新民主主义进行到底。与此同时,中国面临着恢复遭到战争多年破坏的国民经济任务。这两项任务成为制定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的基础。将新民主主义革命进行到底,在当时,有解放全部国土、镇压反革命和在全国范围完成土地改革等三项基本任务。这时的教育状况也极不乐观。教育文化事业十分落后,主要是文盲众多,基础教育落后,现代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多为帝国主义控制,文化思想中渗透着大量封建、买办的内容,忽视科学发展和技术进步,文教界与社会发展相隔离等。总之,旧有文化教育事业显然远远不能适应新社会的需要。
1949年12月下旬
教育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确定全国教育工作的总方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教育是新民主主义的教育,它的主要任务是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这种新教育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其方法是理论与实际一致,其目的是为人民服务,首先为工农兵服务,为当前的革命斗争与建设服务。”
当时的经济建设任务很重,为生产建设服务成了教育工作的重点和主要目标,恢复和发展人民经济服务,这是教育为工农大众服务的具体表现。因此,会议明确了新教育的发展方向:“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必须为工农服务,而当前的中心环节,应是机关、部队、工厂、学校普遍设立工农中学,吸收大批工农干部及工农青年入学,培养工农知识分子干部,同时大量举办业余补习教育,准备开展识字运动。”
1950年2月20日
钱俊瑞在全国学联扩大执委会上所作的《改革旧教育、建设新教育》的报告中强调:今后,各级学校要向工农劳动人民开门,着重推行劳动者的业余补习教育,准备普及成人识字教育,培养工农出身的新型知识分子;实行教育与生产结合,加强对青年学生和旧知识分子的革命政治教育。
1950年5月1日
钱俊瑞又在《人民教育》创刊号上发表《当前教育建设的方针》(第二期续完)一文指出:“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这就是当前实行新民主主义教育的中心方针。”这是党和政府在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明确谈及教育方针。同时,毛泽东在为《人民教育》杂志创刊题词时也指出:“恢复和发展人民教育是当前重要任务之一。”
1950年6月1日至9日
教育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议。会议讨论了改造高等教育的方针和新中国高等教育建设的方向。会议指出,新中国的高等教育应该以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方法,培养具有高度文化水平的、掌握现代科学和技术成就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级的国家建设人才,应准备和开始吸收工农干部和工农青年进高等学校,以培养工农出身的新型知识分子。高等教育必须密切地配合国家的经济、政治、国防和文化的建设,必须很好地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首先是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建设培养急需的人才。
1950年6月6日
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报告提出:“有步骤地谨慎地进行旧有学校教育事业和旧有社会文化事业的改革工作,争取一切爱国的知识分子为人民服务。”
1950年6月8日
在全国高等教育会议上,周恩来到会讲话,对“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教育方针”及其文化教育的性质作进一步阐述时指出:“我们主张什么呢?《共同纲领》说得很清楚,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教育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
1950年6月19日
毛泽东就青少年学生的健康问题写信给教育部部长马叙伦:“要各校注意健康第一、学习第二……学习和开会的时间宜大减……全国一切学校都应如此。”
1950年9月
教育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召开第一次全国工农教育工作会议,确立新中国关于工农教育的实施方针。该方针要求,要因时因地制宜,根据主客观条件,有重点地稳步前进工农教育,加快发展工农速成教育,创造典型示范,逐步推广,在巩固的基础上求发展,迅速提高广大工农干部的文化素质和思想水平及管理能力。
1950年10月3日
刘少奇在中国人民大学开学典礼上讲话时指出:“人民的国家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我们是以工农服务为目的的。因此,我们国家的教育也应该为这一目的服务。”1951年1月5日,毛泽东就学生健康问题再次写信给教育部部长马叙伦:“提出健康第一、学习第二的方针,我以为是正确的。”
1951年3月下旬
教育部长马叙伦提出:“普通中学的宗旨和教育目标,必须符合全面发展的原则,使青年一代在智育、德育、体育、美育各方面获得全面发展,成为新民主主义社会自觉的积极的成员。”其中首次提出儿童、少年、青年要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目标。同年6月12日,教育部副部长曾昭抡提出:“中等技术教育的基本方针任务是,根据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政策,从国家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整顿与发展中等技术学校,以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方法,培养具有一般文化、科学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的生产技术,体格健康,全心全意为祖国为人民服务的初、中级技术人才。”
1951年9月20日至28日
第一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确定:“少数民族教育,目前应以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为首要任务,以满足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建设的需要,同时应当加强小学教育及成人业余教育,以提高少数民族的文化水平,并应努力解决少数民族各级学校的师资问题。”
1951年10月25日
在第一届政协会议上,政务院文教委员会主任郭沫若作 《关于文化教育的报告》,从思想教育的角度,阐述了文化教育工作的方针。他指出:“用马列主义教育全国人民,用毛泽东思想来教育全国人民,从思想战线上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乃是我们文化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
1949年至1952年
由于我国尚处于新民主主义革命刚取得胜利阶段,社会性质决定了教育方针的新民主主义属性及其服务方向,其种种关于教育方针表述的核心无不是围绕改造旧教育以及具体的工作措施而展开。其间,虽然也多少论及社会主义的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的要求,但只是处于酝酿阶段,并未明确地显现出来,还没有提出统一而明确的社会主义教育方针。
1952年之后
由于将新民主主义革命进行到底的任务已经完成,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成分已取得绝对优势的地位,国民经济已经有条件实行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从而使教育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起了新的变化,即教育为战争服务、教育为土地改革服务等任务让位于教育为社会扩大再生产培养各级各层次的劳动力服务,并把培养劳动力纳入计划建设之内。为了更好地实现新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毛泽东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行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提出后,社会主义改造成为其后的主要任务,关于教育方针的表述也都开始有了社会主义的新认识,其性质也慢慢向社会主义性质过渡和转变。
1952年2月和5月
教育部相继公布的《小、中学生守则》,并明确培养目标的具体要求,要求《守则》的“实施必须建筑在学生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的基础上”,不能“强迫学生盲目地照做,把天真活泼、生气蓬勃的儿童训练成为呆呆板板的小老人”,从而较好地照顾了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的序列性和实效性。
1952年3月
为落实中小学教育的宗旨和任务,1952年3月,教育部颁发《中学暂行规程(草案)》,规定中学教育的任务及培养目标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和普通文化知识教育青年一代,使他们的身心获得全面的发展。”“中学应对学生施智育、德育、体育、美育等全面发展的教育”。同时,还颁发《小学暂行规程(草案)》,规定教育的主要目标,“小学教育的宗旨是:根据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和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教育方法,给儿童以全面的基础教育,使他们成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热爱祖国和人民的、自觉的、积极的成员”,“小学实施智育、德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教育”。
1952年6月
1952年6月14日,毛泽东致信周恩来,阐发其人民教育观,主张教育为人民大众服务,教育的领导权应掌握在无产阶级手中,接管私立中小学,废除干部子弟学校,贯彻实施教育面向民众、向工农开门的方针。为此,他明确提出两点教育主张:一是如有可能,应全部接管私立中小学;二是干部子弟学校,第一步应划一待遇,不 得再分登记,第二步应予废除,与人民子弟大众合一。
1952年6月20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成立。毛泽东题词:“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朱德题词:“普及人民体育运动,为生产和国防服务。”
1953年6月30日
毛泽东在接见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团时,提出“要使青年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三好”的号召,虽不是以教育方针形式提出,但实际上成为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广大青少年学习成长的行为指南。
1954年2月
周恩来在政务会议上说:“毛泽东同志特别强调要增强人民体质。我们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前进,每个人要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均衡发展。”“均衡发展是要思想和身体都健康。”
1954年3月13日
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副主任习仲勋在政务会议上作《1954年文化教育工作的方针和任务》的报告,将全面发展放到了教育方针中去考虑:“中等教育和初等教育,应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
1954年4月8日
1954年4月8日发布的《政务院关于改进和发展中等教育的批示》以及1955年9月2日公布的教育部《关于颁发“小学教学计划”》和《关于小学课外活动的规定的命令》相继提出:“中学教育的目的,是以社会主义教育思想教育学生,培养他们成为社会主义全面发展的成员。中学教育不仅要供应高等学校以足够的合格新生,并且还要供应国家生产建设以具有一定政治觉悟、文化教养和健康体质的新生力量。”“小学教育的任务是培养社会主义全面发展的成员。所以,小学中不仅要进行智育、德育、体育、美育,同时还必须有步骤地实施基本生产技术教育。”
1954 年8月8日
教育部副部长萤纯才在《人民日报》发表《为培养社会主义社会全面发展的成员而努力》一文,提出:当前贯彻全面发展教育方针的途径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加强劳动教育,改进教学工作,并改进体育卫生工作,使学生的身心获得全面的发展。
1954年9月20日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国家设立并逐步扩大各种学校和其他文化教育机关,以保证公民享受这种权利。国家特别关怀青年的体力和智力的发展。”“国家对于从事科学、教育、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特别关怀青年的体力和智力的发展”。
1954年9月23日
周恩来指出:“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中小学教育都应当注意劳动教育,以便中小学毕业生广泛地参加工农业劳动。”1955年2至3月,全国工农速成中学教育会议和全国职工业余文化教育会议,指出,“作为高等学校的预备学校的工农速成中学,今后要招收优秀的工农干部和产业工人,使他们在 政治思想、文化知识、身体健康等方面打好基础,”从而实现其在政治思想、文化知识、身心健康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1955年5月19日至6月10日
全国文化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在讨论普通教育的发展问题时指出:“提高中小学教育的质量,必须贯彻全面发展的方针,注意学生的智育、德育、体育、美育,同时,要有步骤地实施基本的生产技术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生产劳动技能,建设社会主义的国家。
1955年8月1日至6日
中华全国学生第十六届代表大会号召全国青年学生要继续贯彻“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的指示,把自己培养成为具有高度社会主义觉悟、能够掌握现代科学知识、身体健康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1956年5月28日至6月1日
中共中央宣传部长陆定一提出:“‘全面发展’的口号要研究,现在全面发展与因材施教相结合好不好’,这好不好?”在谈到综合技术教育问题时,他说:“我们现在实行还早”,“劳动教育是要的,学些生产知识有好处”。
1957年2月
继1956年新中国基本完成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后,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中指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中国革命完成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奠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其间,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2年,既要完成将新民主主义革命进行到底的任务,又要完成恢复遭到多年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因此这个时期被称为3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从1953年到1956年,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有计划地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并基本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称为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关于教育方针的种种表述,在社会主义改造成为主要任务的大背景下,开始有了社会主义的新认识,构成了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文化教育总方针新的内涵与特质。《宪法》强调体育和智育方面的培养,党的领导人的讲话较为全面地谈及了德、智、体、美、劳等,各种指示报告则详细论述了全面发展教育方针的具体实施细则,有的则谨慎地提出全面发展教育方针的可行性问题。总之,这一 时期的教育方针,既是对新民主主义文化教育方针的继承和发展,其性质也慢慢向社会主义转变,由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逐步转向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教育由主要为革命斗争和生产建设服务逐步转向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特别鸣谢杨天平、黄宝春《中国共产党教育方针90年发展研究》(重庆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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