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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滨州医学院 2021年度师德先进集体和师德标兵的通知

发布者:孙晓发布时间:2022-04-28浏览次数:16

关于评选滨州医学院
2021年度师德先进集体和师德标兵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  感,生动展现我校教师立德树人、潜心教学的精神风貌,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齐鲁 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22〕25 号)《滨州医学院教师师德先进集体师德标兵评选办法(试行)》(滨医发〔2021〕31号)精神,在全校开展2021年度师德先进集体和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发掘我校教师队伍中的优秀集体和代表,用报纸、新媒体等多种方式立体化宣传,弘扬育人精神,讴歌师德典范,厚植道德土壤,引领广大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做出应有的贡    

    二、范围条件

   (一)评选对象
    师德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完成学校或单位部署安排的工作任务、在师师风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团队、业务或职能科室,且集体所属全体教职工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师德考核合格,无违规违纪问题。
    师德标兵评选对象为我校在职在岗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学校编制教师,包括一线教师、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无违纪问题,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和教育改革等方面成绩优异做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条件
    师德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 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所属单位将师德建设纳入本单位、部门、院(系)整体工作,建立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2. 把师德建设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为和谐校园建设、教风建设、学风建设和校风建设作出贡献,积极营造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氛围。
    3. 师德建设规范化、常态化,注重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为师德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4. 积极开展师德教育、研讨和宣传等活动,注重发挥师德先进的引领作用,大力宣传师德榜样人物事迹。
    5. 认真完成学校或单位部署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在师德师风表率和引领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 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全心全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道德情操高尚,充分发挥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社会公德和传统美德,坚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诚信,坚守职业规范、学术道德。坚决抵制错误思想、不良风气及不文明现象,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3.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潜心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真心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建立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长期投身于一线教育、教学实践岗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教育成效显著。
    4. 严谨治学,潜心问道,勇于探索,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把科学研究、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同塑造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充分激发学生创造活力、挖掘创新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着力发现、培育创新型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5. 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传播优秀文化。坚守廉洁自律,清廉从教,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协作精神,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望,能够充分展示新时代人民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三、选树程序
    (一)评选程序
    师德先进集体评选程序:
    1. 各党总支(党委)可推荐候选集体1个,对在抗击疫情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可增加一个推荐名额。
    2. 请各党总支(党委)组织推选、公示,无异议后将于5月12日前推荐材料提交至教师工作部。
    3. 6月30日前学校结合参选集体事迹,组建评选委员会,评选出滨州医学院师德先进集体,经学校研究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全校通报表扬。
    师德标兵评选程序:
    1. 各学院党总支(党委)可按照有关要求推荐1名一线教师候选人,学生工作部(处)统筹全校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推荐1名候选人,曾获“滨州医学院师德标兵”称号的教师原则上不连续评选,处级干部原则上不参与评选。
    2. 请各学院党总支(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组织推选、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2日前将推荐材料提交至教师工作部。
    3. 学校于5月18日前将各单位推荐的师德标兵参选人材料上报至省“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参选平台,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
    4. 6月30日前学校根据省级平台反馈的各参选人社会评议情况,结合参选人事迹,组建评选委员会,评选出滨州医学院师德标兵,经学校研究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全校通报表扬,并从中确定1人参加省级最美教师或教书育人楷模选树。
    5. 8月31日前学校组织专业人员拍摄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的参选视频及学校师德标兵专题片,在本校媒体上进行展播宣传。
    (二)报送材料要求
    1. 候选集体或者个人分别填写《滨州医学院师德先进集体推荐表》《滨州医学院师德标兵推荐表》,并附3000—5000字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真实、丰富、生动,能全面展现候选集体或个人的先进事迹,可以附加证书、照片、新闻报道、信件等。师德标兵候选人还应附2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和一张清晰度高的
工作照。
    2. 请各党总支(党委)于5月12日上午10:00前,将《滨州医学院师德先进集体推荐表》《滨州医学院师德标兵推荐表》加盖党总支(党委)公章后的扫描件以及全部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教师工作部邮箱:bzmujsgzb@163.com;联系人:张钧茹;
联系电话:0535-6913057。
    四、有关要求
    (一)各党总支(党委)要高度重视师德先进集体和师德标兵的评选,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做到深入发掘、广泛宣传推荐,让身边的好集体、好老师成为新时代教师队伍的楷模,激励更多教师争做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二)各党总支(党委)要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把标准条件、公开透明操作,实施科学评价,真正把政治坚定、师德高尚、情怀深厚、贡献突出的优秀集体或教师推选出来。选树过程中如发现事迹或材料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各党总支(党委)要积极配合学校,充分利用现有网页、新媒体等传播渠道,充分展示师德先进集体和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掀起人人争当先进、社会广泛传颂优秀教师美德的热潮,为奋进新征程凝聚强大道德力量。
    附件:
    1.滨州医学院师德先进集体推荐表
    2.滨州医学院师德标兵推荐表
    3.候选集体/个人事迹简介和事迹材料参考格式
                                                  教师工作部
                                                2022年4月28日